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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化企盼完善磷礦資源稅政策


來源:農資1號網      分類:農資行情      時間:2013年10月15日      閱讀次數:

目前,湖北省探明磷礦資源儲量為30.4億噸,年均產量已逾2000萬噸,居全國第一。磷礦石資源稅過去每噸按15元從量計征,滋生了采富棄貧現象,不利于資源綜合利用。


為此,國家于今年1月起在湖北省試點,按10%稅率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。同時,對磷礦石征收的價格調節(jié)基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項目予以取消。


“在當前嚴峻的市場形勢下,應更加完善各項政策,包括磷礦石資源稅政策,以減輕磷化工企業(yè)的負擔,進一步細化三層礦不同含量磷礦石的市場基準價,使之更加合理。同時對選礦項目出臺具體可操作性的優(yōu)惠措施,如對選礦項目實行小化肥電價,對企業(yè)自采自用的中低品位磷礦石少征或免征資源稅,鼓勵企業(yè)綜合開發(fā)利用中低品位磷礦石。”湖北新洋豐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華鋒日前在湖北省石化行業(yè)經濟運行情況調研座談會上如是說。

據介紹,湖北磷礦資源雖然豐富,但是與滇、黔等省相比,礦石品位較低,特別是荊門鐘祥地區(qū)的磷礦石品位更低,絕大部分必須通過浮選才能使用。選礦項目綜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礦石,實現了變廢為寶,為國家開辟了新稅源,本應從政策上鼓勵和扶持,但是,稅務部門將所有三層礦磷礦石(包括15%以下的)基準價統(tǒng)一核定為每噸110元,并據此計征資源稅,增加了選礦項目的負擔。15%以下的磷礦石每3噸才能選1噸精礦,即每噸精礦要承擔33元的資源稅,而且市場上15%以下磷礦石根本沒有銷售,也沒有銷售價格,每噸按110元核算顯然不合理。


“當前,國際國內經濟總體形勢不樂觀,磷化工企業(yè)的生產經營都面臨諸多困難,當前政府最重要的是減輕企業(yè)壓力,幫助企業(yè)脫困。按10%稅率執(zhí)行,不僅沒有提升我省磷化工產業(yè)的競爭力,反而大大增加了企業(yè)生產成本,甚至出現一些不合理現象,與政策初衷相悖。”楊華鋒坦言道。


新洋豐肥業(yè)是以生產高濃度磷復肥為主導的大型民營企業(yè),年產各類高濃度磷復肥能力540萬噸,每年配套生產選礦300萬噸,規(guī)模位居全國磷復肥行業(yè)前三強,主導產品npk高濃度復合肥和磷酸一銨產銷量連續(xù)多年雄居全國第一。


楊華鋒給記者算了一筆賬:按10%稅率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,與過去的每噸15元的固定稅額相比,即使磷礦石按均價每噸300元計算,新稅負也提高了1倍,大大增加了磷礦石開采企業(yè)的生產成本。而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,卻增加了企業(yè)的壓力,使湖北磷化工產業(yè)在與云貴川等磷礦資源大省的競爭中處于劣勢。


湖北宜昌興發(fā)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國璋也表示了同樣的憂慮。“目前,湖北省磷礦開采企業(yè)除需繳納10%的磷礦資源稅外,還需繳納各地自行征收的國土資源補償、水土流失補償、過磅等各種地方性規(guī)費。以富產磷礦石的?、神農架為例,地方性收費每噸高達37元、75元,極大地增加了企業(yè)經營壓力。建議國家在此困難時期減緩征收磷礦資源稅,同時對全省磷礦石地方性收費進行清理,規(guī)范收費標準,減輕企業(yè)壓力。”李國璋說。


去年下半年以來,景氣多年的磷礦石行情步入低谷,磷礦石售價下降達35%以上,同時磷化工產品售價全線下滑,而礦石開采成本上升及資源稅改革增加稅負,磷化工企業(yè)經營十分困難,導致磷行業(yè)平均營業(yè)利潤大幅下降且呈進一步下滑趨勢,擁有磷礦資源的化企日子并不好過。上半年,興發(fā)集團磷礦石產品營業(yè)收入為4.31億元,營業(yè)收入比上年增加8.57%,營業(yè)成本卻比上年大幅增加113.7%,磷礦石產品毛利率同比減少22.32%。


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集磷礦采選和化肥生產為一體,擁有大峪口和王集兩座礦山,保有磷礦資源儲量1.6億多噸,年采礦150萬噸、選礦150萬噸。


該公司負責人表示:“建議在政策上對骨干企業(yè)給予支持,做強湖北磷資源利用企業(yè)。一是20%以下品位礦石不征稅,20%~25%品位礦石征稅額度由10%下調到5%,以促進中低品位磷礦資源有效利用;二是在稅費的減免和延期支付方面給予一定的寬限政策,幫助企業(yè)減輕負擔、脫離困境;三是對用電價格做出一定調整,鼓勵先進,淘汰落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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